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09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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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09-2-27 11:50:46 |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具体用人情况与需求,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创建于一九六一年,是省政府、省编委、省科委批准成立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主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专门从事畜牧机械研究的专业研究所,也是全国仅有的三个省级畜牧机械专业研究所之一,现有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禽屠宰加工机械研究等六个研究室,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是国家科技部畜牧机械推广依托单位,省科技厅批准的“黑龙江省畜牧机械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农机学会”理事单位,“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单位地址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20号。 (二)招聘计划 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招聘人数为5人,从事畜牧机械研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畜牧机械研究工作,有志于投身现代畜牧机械的发展,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五)招聘程序 1、通过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站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应聘者自愿投递应聘简历; 2、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⑴填写《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自荐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⑵个人简历(附照片); ⑶历年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资料; ⑷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及联系方式可以邮寄到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人事科或发送至电子信箱; 3、人事科收到自荐材料后对拟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4、采取综合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方法,笔试内容以大学生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 5、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少于3:1; 6、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 7、对被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待遇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来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正式聘用,并执行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同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工作小组成员 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所长及有关专家和人事、纪检部门的人员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八)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九)招聘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人事科负责解释和实施。 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20号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人事科邮政编码:161005 电子信箱:rsk04526116812@126.com 联系人:胡永超 联系电话:0452-6116812(办)13846273028(手机) 附件下载:应聘人员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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